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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化管理虚拟工资考核办法

(德育量化等级评定办法)

一、为了推进学校管理与企业管理的无缝对接,更好地落实企业化管理措施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二、虚拟工资构成:

实得工资=基础工资1000元±考核工资

三、虚拟工资管理细则:

1、行为习惯考核

1)、学生在校园内大声喧哗、起哄、讲脏话、粗话,扣10元。

2)、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扣20元。

3)、在校园内不佩戴校牌扣10元。

4)、随地吐痰,乱扔垃圾扣10元。

5)、住校生寝室内务检查不合格扣5元。

6)、在墙壁上蹬踏、刻画、涂写或在桌椅上刻画、涂写扣10元。

7)、恶意破坏公物扣20元。

8)、男、女生有勾肩搭背、搂抱等不得体行为扣30元。

2、纪律意识考核

1)、学生吸烟扣50元,情节严重的直接按照《乐鱼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
2)、学生参与赌博扣50元,情节严重的直接按照《乐鱼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
3)、参与打架情节轻微扣50元,情节严重的直接按照《乐鱼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
3)、不穿校服或不按规定穿着的扣10元。

4)、在校园内使用移动电话,没收并扣20元,期末家长到校领取。

5)、早点名迟到扣5元,缺席扣10元。

6)、未按要求参加课间操扣10元。

7)、未按要求参加体能训练扣10元。

8)、未按要求参加职业指导大课扣10元。

9)、未按要求参加班级早训活动扣10元。

3、责任意识考核

1)、参加班级活动态度不认真影响班级成绩扣10元。

2)、不认真完成学校、班级安排的工作,扣10元。

4、学生虚拟工资扣除达200元的给予警告处分,以后每再扣200元处分升一级,扣除的工资不能和奖励的工资抵消。处分级别分别为:警告、记过、开除学籍留校察看、开除。学生虚拟工资扣除工作由任课教师、班主任、政教处管理人员、值日教师,根据管理条例实施,每周学生的工资扣除情况由各班主任周末汇总,报专业科副科长处,虚拟工资扣除达到200元及以上者应及时报到政教处,由政教处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

5、对于学生严重违纪行为,可由政教处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。

6、虚拟工资增加情况:获得各项奖励可按照获奖级别给予虚拟工资增加:

1)、获校级各项表彰,每次获奖可奖励虚拟工资100元。

2)、获彭州市级表彰,每次获奖可奖励虚拟工资200元。

3)、获成都市级表彰,每次获奖可奖励虚拟工资300元。

4)、获四川省级表彰,每次获奖可奖励虚拟工资400元。

5)、获国家级表彰,每次获奖可奖励虚拟工资600元。

6)、学生参与文明班级建设、青年志愿者活动、星级文明寝室评比、好人好事等取得较好成绩,班主任可视具体情况每项最多奖励20元。

7)、学生每学期的虚拟工资汇总后进行排名,再根据排名的情况对该学生进行期末德育量化等级评定,其中优秀的占30%,合格的占60%,不合格的占10%。由安保科安排专人在期末结束后的10天之内,将每名学生的期末德育量化等级录入学校数字管理平台。学生因为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处分,或达到条件需要撤销处分的,应按照要求完善相应手续,由安保科每月末汇总后再录入学校数字管理平台。